2020年11月30日,河南省生态环境厅、河南省统计局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《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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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普查对象数量17.84万个(不含移动源)。
此外,总的来看,重点区域(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地区)大气污染物排放量:二氧化硫10.47万吨,氮氧化物51.40万吨,颗粒物17.64万吨,挥发性有机物20.57万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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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源普查范围包括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—2017)中采矿业,制造业,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41个工业大类行业的全部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。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、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。不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(行业代码为4620)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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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、畜禽养殖业(生猪≥50头、奶牛≥5头、肉牛≥10头、蛋鸡≥500羽、肉鸡≥2000羽)、水产养殖业(不含藻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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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源普查范围包括城乡居民生活污水产生、排放情况,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,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,民用储油库和加油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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